新北市一名41歲大樓外牆清潔工柳博淳,去年底佯稱租屋,趁看屋時欲性侵貌美女房東遭反抗,柳掐頸恫嚇:「反抗的話會讓妳死,不反抗會讓妳很舒服。」一審原判3年8個月。高院認為一審量刑過輕,依強制性交罪改判6年有期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柳男假借看屋,趁女房東帶他看屋時,摀住女房東口鼻,見她反抗,還掐住她脖子揚言「反抗的話會讓妳死,不反抗會讓妳很舒服。」以手指插入下體,性侵害得逞,此時女房東手機突然響起,她騙柳男帶看房子後會好好陪他,趁機報警。高院認為被告隨機挑定女子作案,犯罪手法引起社會恐慌,因此改判6年有期徒刑。 


性侵別人還幻想對方會對你百依百順,甚至愛上你,真是A片看太多,才會這樣無腦。
不過女房東的勇氣與機智,也算是運用的恰到好處,只不過被性侵,終究會留下陰影,進而變成一種自我放逐的想法,值得家人好好關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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